1965年,汤兰英来到江苏如东县的马塘信用社工作。她是一个性格外向、活泼开朗的女孩,很快就和镇上的人们打成了朋友。那时,她才二十出头,长得十分漂亮,嘴巴也很会说表演,和谁都能聊得来,大家都喜欢她。然而,谁也没想到,外表美丽、性格亲切的她,内心却隐藏着极其贪婪和心机的一面。 汤兰英在信用社工作不久后,信用社开始裁员,最后只剩下她一个人负责日常的账目工作。每天,大量的现金都由她处理,所有的出入账目也都需要她来操作。汤兰英很快意识到,只要稍加动手脚,这些钱就可以悄悄进入她的口袋。于是,她开始偷偷摸摸地贪污公款,甚至伪造支票,将别人辛苦赚来的钱全都据为己有。她能这样做而不被发现吗?显然,她并不是傻子。在她动手之前,就已经把上司赵主任收买了。汤兰英凭借自己年轻貌美的优势,通过打扮和一些小心思,迅速让赵主任迷得神魂颠倒。有了赵主任的庇护,谁敢举报她呢?有了这些保护,她心里再无顾虑,开始更加肆无忌惮地进行贪污。
随着贪污的资金越来越多,汤兰英的生活也变得越来越奢华。她购买了自行车、缝纫机、收音机等家电,还购买了不少名贵的手表,生活水平大幅提高。她的饮食也非常讲究,每天大鱼大肉,甚至海鲜、鸡鸭香肠等昂贵的食材也成了常见的菜肴。她购买食物时,从不关心价格,买回家时常常是几十上百斤。每个月,她至少要去理发店三次,精心打理头发,还会去上海等大城市购买衣服,打扮得光鲜亮丽。每当路过她家的人都会看到院子里挂着各种各样的衣服,偶尔还能闻到阵阵肉香。 镇上的人们逐渐察觉到她的异常,东南亚特色植物开始纷纷取回了自己存款中的一部分,也有人向上级举报了她。但汤兰英并不担心,毕竟她有赵主任的庇护,普通的举报根本不会对她造成影响。甚至在两次较大的查账中,赵主任还帮她找了借口让她去上海看病,趁机躲过了调查,同时通过金钱贿赂让查账人员放过她。除了赵主任的保护,汤兰英还时常接待各种领导,家里经常有来往的客人,镇上的人戏称她家为招待所。对于这些流言蜚语,汤兰英并不在乎,她只在乎自己过得开心。然而,汤兰英的奢靡生活并不止步于此。她还包养了七个情夫,并且给他们大把的金钱,让他们为她提供各种服务。在这些情夫中,有一名姓范的情夫和她相处了几年。后来,汤兰英对他产生了厌倦,决定让他离开。可这名情夫并不愿意离开,看到汤兰英不给钱,心生愤怒,最后他将汤兰英贪污的事情向银行举报。很快,40余人的专案组来到镇上展开调查,这次,汤兰英再也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。 经过彻底的调查,发现汤兰英在过去的十年里,贪污了总计超过四万五千元的公款。对于今天来说,这笔钱并不算巨大,但在1975年的物价水平下,这无疑是一笔天文数字。在那个物价极其低廉的年代,普通家庭一个月的开销也许只有几元钱。更何况,这些钱都是来自普通百姓的血汗钱。事件曝光后,激起了全镇人民的愤怒,大家纷纷要求对汤兰英严惩不贷。1977年7月表演,汤兰英因贪污巨额财产被判处死刑。汤兰英对判决结果不满,试图提出上诉,但二审法院驳回了她的申诉请求。最终,随着一声枪响,这位70年代的女贪官的命运也走到了尽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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