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2月15日,海口滨海新村的海景湾大厦旁,有一条小路,一位中年妇女提着购物袋,正走回家中。她名叫杨琪(化名),住在附近的老小区,这条路她已经走了很多年,对它非常熟悉。然而,今天,她突然看到了让她感到极为恐惧的一幕——在前方的下水道井盖旁,一只惨白湿漉漉的手伸了出来,仿佛在摸索什么东西。
展开剩余74%水很快淹没了郭漫红的头顶,她拼命地踩水、摸索,终于踩到了一块石头,确保自己能够喘气。虽然她已经极度绝望,但她没有放弃求生。郭漫红先是观察窨井的结构,发现周围的石壁光滑,深度超过3米,水深也高过她的身高。她用力支撑身体,保持着自己能呼吸的状态。 在努力呼救无果后,郭漫红开始寻找其他求生的办法。她发现自己在掉进下水道时,将雨伞也带了下来。于是豆瓣酱,她拆开雨伞的金属条,用它将自己带着的两张百元钞票夹在上面,通过缝隙将钱送出去,希望引起路人的注意。 不久后,郭漫红听到脚步声靠近,但对方显然没有听到她的求救声,只是捡走了钱。郭漫红心灰意冷,绝望地想放弃,国际商务交流群但她依然没有死心,继续寻找求生的机会。终于,在她发现井口附近有一根凸出来的水管时,她想到了一个新办法。 她将衣服脱下来,甚至用雨伞拆下的布做成长绳,将其挂到水管上,费尽全力爬了上去。最终,她成功将井盖推开一点,露出外面的一线光明。郭漫红拼尽最后的力气,将手伸出井外,拼命挥舞,希望引起外界的注意。这一幕正是杨琪女士看到的场景。 四、最后审讯 海口警方很快逮捕了郭支红,郭支红在审讯中承认了将郭漫红推入下水道的事实。虽然他在法庭上辩称自己并非故意杀人,只是想教训郭漫红,但他的辩词在证据面前毫无说服力。 调查显示,郭支红早在事发前一天就踩点了窨井,并提前移开了井盖。当天晚上,他故意将郭漫红推入井中,随后将井盖盖上离开。案发后,郭支红还从郭漫红的行李中拿走了欠条,目的明确——让郭漫红死在井中,这样她的欠款就会消失。 在庭审过程中,郭支红的女儿向郭漫红请求宽恕,表示愿意归还十万元并支付医药费。郭漫红出具了谅解书,但后来发现自己被再次欺骗,于愤怒地撤回了谅解书。最终,郭支红因杀人未遂和故意伤害罪名被判无期徒刑,终身监禁。 郭漫红虽然幸运逃生,但她也深刻感受到了人性的复杂与无情。在这场死里逃生的经历中,她对人生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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